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买哈巴·阿卜力米提 尼合买提·艾尔肯
3月6日,霍城县人民法院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终本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收回10.53万元。
薛某和张某有生意往来,2023年1月,张某收到薛某的一批货后未支付货款。2023年5月,薛某将其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应向薛某支付10.53万元货款。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不履行义务。2023年9月,薛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等进行查控。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涉及十五起执行案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向其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也都未有回音。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措施,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后,该案件依法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对该案的关注,每6个月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并让申请执行人留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今年2月,长达2年之久的案件终于有了转机,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心理,迟迟不履行。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所欠货款全部强制执行。
确认执行款到法院账户后,执行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薛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至此,这起终本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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