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丨温泉县综治中心:为群众挽损512万元
2025-03-27 10:57:5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3月17日,温泉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联合法院、检察院等常驻单位现场调解阿某代牧纠纷一案。受访单位供图

  “我代牧的一匹马意外死亡,马主人让我赔偿3万元,我该咋办?”3月16日18时许,温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哈日布呼镇查干阿热勒村村民阿某的求助电话后,协调常驻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室、检察服务室和人民调解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分队。

  次日10时许,调解小分队来到查干阿热勒村放牧点。

  “3万元太多了,我赔不起啊!”阿某说。

  马主人帕某气愤地说:“这匹马7岁了,是赛马冠军的后代,你没管好马,现在马死了,你必须赔偿3万元!”

  双方因赔偿金额吵了起来。温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帕塔米尼沙·马木提连忙依据民法典,逐条向阿某讲解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温泉县人民法院法官加依娜·哈德拜克给帕某算起经济账;人民调解员迪丽娜尔从邻里关系入手,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温泉县公安局民警吴志刚则走访周边牧民,核实案件情况。

  20时许,调解人员汇总情况说:“赔偿金额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根据市场评估,一匹成年马的均价为1.5万元,但考虑到邻里情感,大家再商量一下赔偿金额。”

  “你们知道吗?去年1月,温泉县下大雪,是这匹马驮着我高烧的孙子赶到镇医院。”帕某哽咽道。

  此时,阿某眼眶也红了:“我愿意赔偿,但我女儿上学也需要生活费,能否请大哥少要一点‧‧‧‧‧‧”

  这时调解人员找准时机问帕某:“阿某家确实有困难,可以分期赔偿吗?”

  帕某犹豫再三,同意阿某分期赔偿。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从4月开始,阿某分六期偿还帕某1.2万元。

  这是温泉县综治中心运用“三下”机制(力量下沉、服务下倾、矛盾下行),联合多部门力量解纷的生动实践。

  今年1月20日,温泉县综治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推行“三下”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工作人员下沉到乡镇和村(社区),为群众提供矛盾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多项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该中心按照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的工作原则,以“1个平台,5大支撑”为体系,构建1个服务大厅,受理、调解、仲裁、诉讼、指挥5大功能区,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室、仲裁诉讼等13个窗口和功能室。整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7家单位19人常驻,农业农村、妇联等15家职能部门15人轮流进驻,23名行业领域金牌调解员按照“中心吹哨、部门报到”随叫随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接待、一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

  截至目前,温泉县综治中心共调解纠纷168起,服务群众217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12万元。

  (通讯员 胡布拉·贾尔恒别克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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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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