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群众在博湖县综治中心窗口功能区办理业务。通讯员 费晓曦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吴莉莉报道)3月26日,记者从博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获悉,今年以来,博湖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资源、汇聚力量,以深化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机制融合为抓手,高标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今年初,博湖县按照“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原则,打造了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走进综治中心的门,就意味着矛盾纠纷进入了办理程序。”该中心负责人梁顺利介绍说。
在群众接待窗口“挂号”后,“小毛病”在综治中心的调解室就能解决;“一般病情”由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专业调解员“接诊”,对症下药;“疑难杂症”则由综治中心汇聚首席咨询专家、特邀调解员、博湖县领导接访等多元力量,开展综合判断、专家会诊。信访评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事项在综治中心可实现“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博湖县综治中心窗口功能区。通讯员 费晓曦摄
社会治理增效能,机制要先行。综治中心建立了政法单位常驻、其他单位轮驻或随驻制度,建立健全事项受理、议事会商、重点调度、闭环处置、考核问效等14项机制。常态化开展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业务技能培训,以训促学、以思促干,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2022年2月,闵某从田某手中购买了一辆拖拉机,因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间接导致闵某经济损失1.8万元,两人多次协商无果,这事一拖就是三年。
2025年3月,闵某走进博湖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由综治中心特约调解员王金宝调解。王金宝耐心细致地为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握手言和。3月17日,双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田某向闵某支付8000元经济补偿。
3月26日,博湖县人民法院干警在博湖县综治中心向群众讲解劳务用工合同注意事项。 通讯员 费晓曦摄
据记者了解,博湖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该中心锚定实质解纷目标,在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区,引入律所入驻,6名律师作为法律咨询专家团队,每周三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注重打造人民调解品牌,两名特邀调解员常年入驻,发挥“领头雁”作用,全力化解纠纷。综治中心联合博湖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动员号召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组建“银发”调解队伍,目前已吸纳3名成员。此外,综治中心组织博湖县35个部门和单位的行业调解员组建了“西海议事调解团”,全力配合综治中心会商化解纠纷,实现综治中心从“单兵作战”到协同善治。
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123件,调解涉及金额104万元。
“我们将以综治中心为支点,建优建强综治‘肌体’,持续健全网格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能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博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留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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