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韩晋 通讯员 陈梦婷报道)“我的车都没碰到他的车,为何要担责?”3月19日,在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西大队调解室,驾驶人拜某一脸委屈,对事故责任认定不认同。这背后,是一起因随意变道引发的交通事故。
3月16日11时50分,拜某驾驶仓栅式货车行驶到乌昌快速路规划路出口附近时,未仔细观察周围路况就往右侧变道。突然,一阵急促的鸣笛声传来,拜某这才发现,一辆黑色厢式货车正从右侧车道疾驰而来,他赶紧驶回原车道。
面对拜某的突然变道,黑色厢式货车驾驶人白某来不及刹车,只能向右猛打方向盘避让,导致车辆失控撞上右侧护栏,车身受损严重,所幸车内人员未受伤。
事故发生后,白某报案并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民警依据视频,确定拜某的违法行为,通知他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虽然拜某的车未与白某的车直接相撞,但拜某违法变道影响了白某车辆的正常行驶,这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认定拜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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