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伽师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沙某家中,当场封存假冒伪劣化肥80余吨。通讯员 高坤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韩晋 通讯员 高坤报道)“还好有民警在,不然咱们今年肯定颗粒无收啊!”4月17日,在伽师县防范假农资知识宣讲会上,辖区农户们对伽师县公安局民警的高效执法赞不绝口。
民警正在清点假冒伪劣化肥数量。通讯员 高坤摄
今年2月上旬,伽师县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护航春耕”活动时获悉,不少村民准备用于春耕的化肥存在颗粒不溶的问题,怀疑买到了假化肥。经核查,这些不溶化肥均来自辖区一处化肥销售点。
伽师县公安局依据线索锁定该销售点。经调查取证,确认该销售点存在商标侵权、制假售假的犯罪事实,随即立案侦查。
2月22日,民警带领品牌方工作人员前往销售点进行产品核验。销售点负责人沙某信誓旦旦地表示其销售的某品牌磷酸二铵化肥是正宗货,手续齐全。
民警检查后发现,该销售点根本没有肥料产品登记证明。“肥料登记证号是假的,外包装袋也是假的,而且这化肥颗粒火烧都不溶解,肯定不是我们厂家生产的。”品牌方工作人员核验后明确指出。
面对以上发现的这些问题,沙某未能给出合理解释。
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发现,销售点内藏有假冒伪劣磷酸二铵化肥80余吨。办案民警当场抽样送检,并将所有化肥登记封存。
3月28日,抽样送检结果显示,这批化肥中磷酸二铵的磷含量低于46%,未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确认为假冒伪劣产品。
端掉该销售窝点后,伽师县公安局经多方侦查,锁定了供货上家阿某的居住地。4月5日,办案民警在阿某家将其抓获,并在其库房查获同批次假冒伪劣化肥130余吨。
经查,犯罪嫌疑人阿某通过仿冒知名品牌外包装、伪造虚假合格证号,将成本不足千元每吨的假化肥,以3600余元每吨的高价出售,非法牟取暴利。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沙某、阿某已在伽师县各乡镇售出假冒伪劣化肥40余吨,涉案金额达20万余元,受害群体多为辖区农户。
目前,沙某、阿某已被伽师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调查及追赃挽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村民群众如果购买使用了假冒伪劣化肥,会导致农作物减产,等农户们发现时往往来不及追肥。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开展农户们的挽损工作。”伽师县公安局副局长姜思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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