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被建议单位代表现场签收文书。通讯员 邵卉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邵卉报道)近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孔某某贪污一案时,发现该企业在资金风险防范与安全保障方面存在漏洞。
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4月17日,该院以“现场宣告+公开送达”的形式,向该涉案企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为企业开出精准 “治理良方”。
宣告会上,宣告人不仅宣读了检察建议书,还围绕建议书中的内容深入开展释法说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详细阐释制发检察建议对企业完善管理、防范风险的必要性,以专业视角为企业剖析问题根源。
被建议单位代表现场签收文书,并明确表示对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无异议,将严格对照检察建议中列明的问题,迅速制定全面、细致的整改方案,从制度建设、流程规范、人员管理等多维度入手,全面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切实堵塞资金管理漏洞,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回应检察监督。
克拉玛依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此次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是深化法律监督职能、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生动实践。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