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示,托育机构、学校等人群聚集的教育机构要注意提高对水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水痘传染性极强,号称“见面传”,易感者接触患者后约90%会被传染发病。感染水痘后,部分患者发病初期会出现发热、头痛、咽痛、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紧接着躯干和头部会出现斑疹,最后发展成为水疱疹、脓疱疹,并伴有明显瘙痒。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主任医师玛合木提江·库尔班提醒,目前是水痘的流行季,学校辖区属地疾控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指导,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学校等教育机构要做好健康监测,完善晨午晚检和因病缺勤记录。与此同时,学校要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力度,普及水痘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学生及教职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一旦在校内发现水痘病例,近期不组织校内或班级交叉集体活动,并对所有发生病例的班级和宿舍做一次终末消毒,使用浓度为10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对班级、宿舍等地的桌面、门把手、窗台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液擦拭。之后每日做常规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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