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新疆高考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024-05-20 20:32:33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沈祖孝报道)5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起,我区高考艺术类在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录取时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其中,艺术类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单独组织艺术类校考的高校(专业)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一个志愿组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设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A段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报考计划类型本科二批次分数线、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高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按照志愿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类破格录取办法的,按照招生院校破格录取办法执行。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报考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分数线按不低于报考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0%划定。

  使用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B段),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

  另外,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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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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