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讯(记者 邱鸣 通讯员 朱晨晨 陆红月 报道)遇到校园欺凌,你该怎么办?哪些行为构成校园欺凌?
10月31日,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九中教育集团喀什路校区(乌鲁木齐市第132中学)开展了一场以“防范校园欺凌,共护安全成长”为主题的法制讲座,该校七、八、九年级全体学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明珠就校园欺凌进行深入讲解,并告诫孩子们要善待他人。
当天,来自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明珠以生动、具体的方式,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围绕学生欺凌的定义、类型、危害性以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讲解。
学校七、八、九年级全体学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张检察官通过播放校园欺凌的实际案例视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肢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和财务欺凌等主要类型,并强调了这些行为对学生个人和社会的严重危害。他鼓励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在讲座过程中,张检察官还结合网络上几种常见的关于欺凌的看法,与学生进行了热烈的现场讨论,她引导学生在遇到欺凌事件时要勇敢说“不”,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认真观看案例视频。
讲座的最后,张检察官从被欺凌者、欺凌者、协助者、煽动者以及逃避者等多个维度,带领学生深入分析了应对欺凌事件的方式方法,并鼓励学生们在遇到问题时能够积极寻求帮助,共同维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全。
乌鲁木齐市第二十九中教育集团喀什路校区(乌鲁木齐市第132中学)党支部书记苏军表,此次法制讲座不但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也为孩子们今后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了有效的应对策略,“我校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为构建和谐校园、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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