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区的学校食堂食材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2024-11-22 13:53:25 石榴云/新疆日报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指引》指出,食堂管理关键环节方面,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应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严把食材供货关,有条件的学校,蔬菜应当天配送,肉类全部确保新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区的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鼓励支持其他地区和学校参照执行。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供货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学校应建立食材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自行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全文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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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阿依排日·阿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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