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法治根基
2023-08-15 09:37:09 石榴云/新疆日报

  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 任丽莉

  “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疆”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体要求的实际行动,彰显了自治区党委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坚定信心,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指南。法治是现代化治理的基本方式。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标注了法治在新时代新征程的新方位,为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根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依法治疆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体要求的实际行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与依法治疆的内在逻辑

  依法治疆在新疆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与战略性地位。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与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疆有着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

  首先,中国式现代化为依法治疆提供实践指引。第一,党的领导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疆全过程与各领域,确保党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第二,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法治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中国的建设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与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逻辑严密、体系完整,科学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要从战略举措上理解和把握,深刻认识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战略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推动实现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始终坚持走适合我国国情的法治发展道路,这是党领导人民在开创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所得出的宝贵经验,这也要求我们必须立足基本国情和新疆实际情况,不断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法治实践。

  其次,中国式现代化为推进依法治疆提供澎湃动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依法治疆是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必然要求。自治区党委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严格遵循宪法、法律确定的原则,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持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把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为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为实现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实践证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必须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疆。一方面,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疆离不开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指引;另一方面,依法治疆丰富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地方治理实践。只有准确把握二者的关系与内在逻辑,推进法治新疆建设,深化全面依法治疆,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法治根基的重要遵循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把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摆到首要位置,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显著特征。在坚持全面依法治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依法治疆最大优势与根本保证,融入到依法治疆的各方面与全过程,不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足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新疆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一方面要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中国式现代化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维护人民利益,最大限度地在法治轨道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一方面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总之,要牢固树立法治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让新疆各族群众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与最终评判者,使法治建设深深植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第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根本意志。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定不移推进依法治疆,必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宪法在依法治疆中的引领与保障作用,为法治新疆建设注入根本法动力。

  第四,坚持系统观念。“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以依法治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就要坚持系统观念,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环节全链条发力。坚持科学立法,牢固树立良法善治理念,统筹考虑、科学谋划、积极推进新疆地方立法工作,持续完善全疆立法体系,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关系全疆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高质量司法打造和维护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普法工作,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新疆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推进依法治疆行稳致远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法治根基,推进依法治疆行稳致远,关键要解决人的问题。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依法治疆,要让“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依法治疆的示范带动作用,用好各级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在全疆常态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依托诸如“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强化领导干部推进依法治疆工作的法治理论思维,真正让各级领导干部肩负起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使命,确保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个领域。

  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个重点群体。少年强则国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内在要求。要贴合各族青少年实际,丰富校园普法形式,注重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深根植在青少年心中,引导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青少年养成法治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法治人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推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完善的重要参与者。要坚持从战略全局整体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培养是一个当前的重大战略任务。要立足现实需求,积极适应反恐维稳斗争需要以及保障共建“一带一路”等目标,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教学机构与疆内外各个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形成教与学的合力,通过建立长效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活水。

[责任编辑:董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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