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燕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条例》涵盖了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流通、数据开发应用、数据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如果要问这些内容意在何为?是给大数据这把“双刃剑”立规矩。
无规矩不成方圆。当前,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各行各业的数据正呈现爆炸式增长。然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数据共享不充分、“信息孤岛”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数据“聚、通、用”全链条尚未完全打通;推进数据要素化、市场化、价值化的制度规范尚不健全……实现数据的再创造和价值提升,呼唤有力的法治规范。不仅如此,伴随着汩汩而来的数据“活水”,“大数据杀熟”等数据安全问题也困扰着不少人。在这一背景下,《条例》公布,正当其时。
那么,让大数据守规矩,能为新疆带来什么?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有望提速。数字化时代,海量数据要想创造更大价值,必须实现合法合规的收集、共享、管理等。《条例》明确规定“自治区以需求导向、分类分级、公平公开、便捷高效、安全可控为原则,推动公共数据面向社会开放”“建立互利共赢的数据流通体系”……高位推动数据收集有度、使用有据、流通有序,必将有力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公共数据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共享共用、有序流通,更好服务城市治理、精准医疗、环境保护等,不断提升数据资源使用效益。
个人数据保护屏障被加固。现实中,由于个人数据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未经个人同意收集个人数据、滥用个人数据等侵权问题屡见不鲜。“对复制、导出、脱敏、销毁数据等可能影响数据安全的行为,以及可能影响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为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条例》的实施,不仅将有效打开数据价值的闸门,也会筑起安全的堤坝,规范个人数据处理活动,强化对个人数据的保护。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步伐将加快。当前,新疆数字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据统计,2017年至2023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从2548.56亿元增长至5322.03亿元,年均增速13.06%,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蓬勃发展,亟须建立一个高效、规范、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明确“自治区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鼓励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条例》的实施,必将有效解决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存在权属不清、流通不畅、定价困难等问题,促进市场培育发展。
不断涌现的海量数据只有套上法治缰绳,才能真正释放价值。我们相信,有法治护航,大数据必将为新疆数字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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