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实习记者 蔡希报道)近日,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收到一条关于餐具收费的网友留言。家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的网友咨询相关行业情况,希望能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
网友留言截图。
8月5日,家住乌市米东区的网友“热心市民”在问政平台求助,她说自己近期和十几个朋友在米东区一家地锅鸡餐厅消费,因为用了桌上的一次性餐具,结账时被收取了一定的餐具费,店家也未作说明。虽然当场未提出异议,但事后觉得此事不对,才投诉至平台。
无独有偶,餐具收费问题此前通过留言也有所反映。今年4月,网友“小鱼”留言,在米东区一家纸包鱼餐厅吃饭,服务员为其提供了有偿餐具;今年2月,网友“丫丫”反映,自己在天山区一家老味鸡饭馆吃饭,结账时被收取了餐具费。
针对网友“热心市民”反映米东区餐厅餐具收费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米东区古牧地西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执法人员回复:根据留言诉求,该所已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取得了联系,在了解清楚情况后,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
网友“丫丫”在今年2月份就餐时被收取餐具费的收据。图片由网友“丫丫”提供
该执法人员表示,餐具是餐饮场所的必备用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免费消毒餐具,不得仅提供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提供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人员提示等多种方式提醒消费者,提供顾客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不得对消费者有变相强制性收费的行为。
与此同时,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如若发现餐饮经营者没有提前告知餐具收费或强制收费问题,消费者有权拒绝并要求餐饮店取消相关收费。若餐饮店拒不执行,可以保留好就餐收据或发票,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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