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邓平报道)“我想装修房子缺少资金,能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很多人“喜提”新房之后都有此疑问。9月17日,网友全先生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上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咨询。
网友全先生的留言截图。
9月19日,记者采访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新疆范围内目前没有开通提取公积金进行装修房屋业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政策适用于买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离休、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
记者查阅《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了解到,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建造、翻新、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不论是何种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有相应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比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时,需满足项目已竣工验收且业主已支付建设资金等条件。市民可登录“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通过在线客服了解最新政策。
在满足提取前提下,具体操作时,一部分环节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实现办理,部分环节则需要前往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如需进行现场办理的,可在“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预约,或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咨询预约。
9月21日,记者回访市民全先生,他期待职能部门能够考虑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将房屋装修的资金需求纳入提取条件,进一步激发老百姓的消费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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