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实习记者 蔡希报道)在乌市居民楼里开个“小饭桌”需要什么手续?近日,网友姚先生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留言询问:“现在可以办小饭桌吗? 要什么样的流程?”
网友姚先生的留言截图。
10月12日,记者联系到网友姚先生,他表示,亲戚家的孩子在乌鲁木齐市第36小学上学,很多家长希望能开办“小饭桌”方便学生吃饭,自己就想在附近的居民楼里开一个“小饭桌”,苦于不知道办理程序。
针对该问题,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政府回复:已告知诉求人,确认地点后可咨询办理地点所属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让我联系北京路街道,我还没有问。”姚先生说。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2020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正式实施《学生“小饭桌”管理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两项地方标准。根据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学生“小饭桌”管理规范》,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学生“小饭桌”的备案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10月16日-18日,记者联系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和北京路街道。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教育部门主要考查跟学生教育相关内容,比如开设的“小饭桌”是否有培训补课,如果涉及则不允许开办。具体开办流程,还是要问街道。
高新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想申请“小饭桌”的经营者,根据2019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出台《自治区关于加强“小饭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需要在街道备案,提交备案材料,备案后由社区报送至食品卫生、教育、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
“‘小饭桌’对于开设场所没有硬性要求,居民楼里也是可以的,但不能选址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楼层,只能选在地上楼层,人均就餐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该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关于学生就餐,目前更多鼓励采取学校餐饮食堂或竞标配送的方式,且竞标主体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企业,而非个人。
随后,记者将办理流程反馈给网友,他表示考虑后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小饭桌”备案材料:
1、开办申请书(非固定格式,具体清楚即可);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餐饮服务流程说明;
4、设备设施清单;
5、经营场所面积和可容纳就餐学生人数的说明(如场所未定,此项可后置);
6、开办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7、签订食品、消防安全等相关安全承诺书;
8、相关的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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