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以来,巴州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立足职能,依法打击在涉虚假警情、热点事件、经济民生等领域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以案为鉴,防微杜渐。
1.陈某编造“某地五一期间死了十几个人”网络谣言案
近日,和静县网民陈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地五一期间过来旅游的死了十几个人,交通局局长都换了”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和静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陈某予以行政处罚。
2.李某编造“湖南长沙偷走了20多个小孩,其中有7个小孩肾被摘”网络谣言案
近日,尉犁县网民李某在网络平台发布“有小孩的家长注意了,这是真事啊,昨天湖南长沙偷走了20多个小孩,其中有7个小孩肾被摘”的视频,引发网民关注,尉犁县公安局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经查,李某为博取关注,发布不实信息,引发网民误解,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尉犁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
3.向某编造“家长睡觉时将婴儿压死”网络谣言案
近日,且末县网民向某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编造发布“家长睡觉时将婴儿压死”的谣言信息,并在网络平台大量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目前,且末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向某进行批评教育。
4.陆某编造“蔬菜食品都有核辐射”网络谣言案
近日,和硕县网民陆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发布“现在的蔬菜食品都有核辐射,建议大家不要吃”,误导网民,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和硕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陆某进行批评教育。
5.王某编造“闯卡被交警打了,有人醉驾撞死了两个人”网络谣言案
近日,若羌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网民王某在网络平台发布“我闯卡被交警打了,有人醉驾撞死了两个人”的信息。经查,王某为吸引网民关注,故意将虚假信息发布在网络平台,造成恶劣影响。目前,若羌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谣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面对网络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