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不扰 有因必查 新疆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
2024-06-11 21:02:15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该局印发《在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将对新疆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3万多户经营主体试行触发式监管,让涉企监管更精准。

  触发式监管是我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适应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差别化监管方式,政府部门通过设定监管底线和预警机制,对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精准监管,同时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环境。这种监管模式的核心在于“无事不扰 有因必查”,即对未触碰监管底线的经营主体不再进行日常检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处长陈志辉介绍,目前,该局正在建立触发式监管主体库。届时,新疆自贸试验区非重点领域一般行业中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一般(B类)的经营主体纳入触发式监管经营主体名录。

  同时对监管的经营主体设置两条边界。第一条为预警“黄线”,对触“黄线”经营主体,监管部门给予一定时间缓冲,通过加强风险监测、实施预警提醒,助其及时整改问题隐患、规避失信风险。第二条为监管“红线”,对触“红线”经营主体,监管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程序,加强监管。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就算“触线”?对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单项触发、综合触发、联合触发三种判定机制,单项触发清单,实行“一触即发”,企业一旦达到其中任一指标的任一“黄线”或“红线”阈值,即为“触线”。综合触发清单实行“综合触发”,对其中每一指标,分别设定阈值,同时达到多个阈值,才算“触线”。如果企业不存在触碰“红线”情形,但同时触碰多条预警“黄线”,则视为联合触发形成监管“红线”。

  依据《方案》,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构建触发式监管智慧平台,加强经营主体动态管理和风险动态监测,强化风险预警处置,确保精确评估风险状况、精准定位监管对象。

  在新疆自贸试验区试行触发式监管的经营主体,不再被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而是以“无事不扰、 有因必查”进行精准监管。除投诉举报核查需要,不再对未触碰监管“红线”的企业进行日常检查,进一步减少涉企干扰。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制定《新疆自贸试验区触发式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建立《触发式监管事项清单》,以预警事项为基础,向企业出具信用合规报告,帮助企业查找漏洞、堵点,明确整改内容和提升要求,引导企业建立合规内控机制,有效规避失信风险。

  “我们还将通过数字化手段,将监管位置前移,通过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让风险更可控、更易控。”陈志辉说,希望通过试行触发式监管,让新疆自贸试验区经营主体发展更放心、安心、舒心,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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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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