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昌吉市城区新建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教基函〔2024〕11号)《关于印发昌吉州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昌州教办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昌吉市新建的十七小、二十小、二十一小、六中(九年一贯制)于2025—2026年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以均衡各校生源为出发点,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市教育局拟定了《昌吉市城区新建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昌吉市城区新建中小学学区进行了调整,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7月10日20:00前致电昌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2332780、2321171),或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1085523752@qq.com。
附件:《昌吉市城区新建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昌吉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昌吉市城区新建中小学学区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教基函〔2024〕11号)《关于印发昌吉州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昌州教办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昌吉市新建的十七小、二十小、二十一小、六中(九年一贯制)于2025—2026年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需对城区新建中小学学区进行调整,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原则
(一)相对稳定原则。学区调整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并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二)相对就近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充分考虑影响就近入学的关键因素,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三)城区统筹原则。严格落实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的要求,结合各学校区域生源数量、学位数量、新建学校建设进度等情况,统筹考虑,对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进行适当调整。
(四)优质均衡原则。科学划分、合理调整,同步推进师资等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调整学校
(一)中学
1.市三中:承担西外环路以东——红旗西路以南——小渠子巷以西——宁边西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宁边西路以南——中山路以西——乌昌大道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34、36、108、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19、121(滨湖河以西)、122、123号地块所属小区;承担榆树沟镇、大西渠镇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负责招收昌吉市第十三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说明:待六中投入使用后,将原属市三中学区的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20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六中学区(新建)。将原属市三中学区的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义务教育阶段调整到市六中学区(新建 初中部)。
2.市六中(新建 初中部)
中学:承担西外环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中山路以西——红旗西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20地块所属小区。包含嘉兴小区、世纪康城、丁香园北区、安居新城(102号小区)、华电小区、绿洲新城、昌盛花园(104号小区)、警苑小区、丁香园南区、106号小区、丁香园东区、天缘嘉和小区、郁金香小镇、和谐牡丹园。承担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庙尔沟乡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
说明:在市六中未投入使用前,以上地块所属小区以及六工镇、滨湖镇、佃坝镇适龄少年在市三中就读。庙尔沟乡适龄少年在市二中就读。
(二)小学
1.市一小:承担中山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建设北路以西——红旗路以北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2、23、96(建设路以西部分)、97(中山路以东部分)号小区及32号小区顺城巷以东的区域,即和谐阳光水岸小区的3、4、5、13、14、15、16、17、18、19、20、21、22、23号楼。
说明:待十七小投入使用后,将原属市一小学区的96号(建设路以东部分)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十七小学区(新建)。将原属市一小学区的97(中山路以西部分)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六中学区(新建 小学部)
2.市四小:承担绿洲北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沿河路以西——红星东路以北、屯河北路以东——红星东路以南——沿河路以西——乌昌大道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27、29、31、33、35、37、89、 90、91、92、93、94号小区。
说明:待十七小投入使用后,将原属市四小学区的19、21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十七小学区(新建)。将原属市四小学区的95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二十小学区(新建)。
3.市十七小(新建):承担建设路北延以东—科二路以南—绿洲北路以西——宁边东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9、21、96号(建设路以东部分)地块所属小区。包含西北明珠、居合小区、环宇世纪城(南区、北区)、西域19号小区、州三建19号小区、助友小区、宁静苑小区、民乐园、建设北路36号院、亿门加州小镇、环宇苹果公寓、21号小区、艺园新城东区。
说明:在十七小投入使用前,96号地块所属小区适龄儿童在市一小就读。19、21号地块所属小区适龄儿童在市四小就读。
4.市二十小(新建):承担绿洲北路以东——科一路以南——沿河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95号地块所属小区。包含龙湖公馆、天康御园。
说明:在二十小未投入使用前,95号地块所属小区适龄儿童在市四小就读。
5.市十四小北校区(市十一小):承担世纪大道以东——乌昌大道以南——中山南路以西——塔城西路以北、中山南路以东——南公园西路以南——青年南路以西——塔城西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74、125、127、129、131、132、133、134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待二十一小学投入使用后,将原属市十一小学区的124、126、128、130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二十一小学区(新建)。
6.市二十一小(新建):承担西外环路以东——乌昌大道以南——世纪大道以西——塔城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124、126 、128、 130地块所属小区。包含盛世龙城、康居苑、河畔梅园、文博雅苑、世纪新城、翠湖雅居、一品尚都、华清尚都、特变世纪城。
说明:在二十一小学未投入使用前,以上区域所属学区适龄儿童在市十一小就读。
7.市六小:承担西外环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世纪大道以西——乌昌大道以北、世纪大道以东——红旗西路以南——政府西路以西——宁边西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宁边西路以南——滨河路以西——乌昌大道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99、100、102、104、106、108、109、110、112、113、114、115、116、117、118、119号地块所属小区。
说明:待市六中投入使用后,将原属市六小学区的98号地块所属小区调整到市六中学区(新建 小学部)。
8.市六中(新建 小学部)
小学:承担世纪大道以东——北二路以南——中山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北区域的义务教育阶段责任,即:昌吉市城区规划的98、97(中山路以西部分)地块所属小区。包含嘉兴小区、北沟二村、苗圃村(平房)。
说明:在市六中未投入使用前,98号地块所属小区适龄儿童在市六小就读。97号(中山路以西部分)地块所属小区适龄儿童在市一小就读。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调整涉及城区部分中小学学区,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招生对象、招生类别等以后期发布的《昌吉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准。未涉及学区调整的学校招生范围保持不变。
2.本次学区调整仅针对2025年秋季入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
3.人员密集区域学校为:昌吉州第一中学、昌吉州第二中学、昌吉市第一中学、昌吉市第九中学、昌吉州实验小学、昌吉市第三小学、昌吉市第五小学、昌吉市第八小学、昌吉市第十小学、昌吉市第十四小学。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部分调整学区学校咨询电话:
1.市三中:2286886
2.市一小:2290325
3.市四小:2892091
4.市六小:2267653
5.市十一小:22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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