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典丨孩子闯祸离异父母均担责
2024-07-22 13:02:53 石榴云/新疆日报

贾永娇作

  [案情]

  父母离婚后,小麦跟随父亲麦某生活,未成年的他因与别人打架让麦某赔了1.8万元。麦某要求前妻萨某分担部分赔偿款,但是萨某称自己已经支付过抚养费,不该分担赔偿款。遭拒后,麦某将萨某诉至法院。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说法]

  巴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阿尔孜古丽·阿卜杜热依木认为,虽然萨某不直接抚养儿子,但并未因此免除其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在儿子给他人造成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考虑到萨某已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法院在判决时酌情减轻了她的赔偿责任,判决其分担麦某已支付赔偿款的40%。

  “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阿尔孜古丽表示,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为子女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对于子女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责任。

  阿尔孜古丽提示,父母不能因为婚姻关系解除就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反而应给予更多关怀和照顾。缺失父母的关心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会受到影响,严重时可能遭受侵害或者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旦未成年子女误入歧途,不管是直接抚养还是不直接抚养的父或母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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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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