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企业实践被纳入新疆评定“双师型”教师最基本条件
2024-07-26 19:00:59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西娅报道)日前出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明确,将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实践纳入“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基本条件之一。

  “双师型”教师主要针对职业院校,是指既要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又要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过岗位实践,能够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的教师。《办法》明确,申报“双师型”教师,首先教师要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等,时长、形式、内容、标准等应符合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规定。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等。比如,在高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中,在专业实践方面,要求教师要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相关实践经历,在实习实训教学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较为显著成果,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突出。

  近年来,我区先后在新疆职业大学、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企业建立了“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开展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交流学习,通过科技研发创新与教育教学、实践实训的有机融合,打造“科研攻关型”专业师资队伍,培养面向新疆社会发展所需的专业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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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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