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7月31日,赛里木湖景区综合执法局发布禁火令。要求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赛里木湖景区及其周边范围的所属森林草原禁火。
禁火令明确,禁止在禁火区域进行一切非法野外用火和可能引发森林及草原大灾的活动、行为(牧民生产生活除外)。严禁在禁火区域范围内吸烟、玩火、烧木炭、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生火取暖(包括但不限于卡磁炉、煤气罐等)、燃放烟花爆竹、狩猎以及点放孔明灯等一切用火行为。严禁在景区周边以经营农(牧)家乐为由用火。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防火部门、气象消防等防火责任部门,应立即发布高风险预警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同时要求,景区消防部门在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将对危险业态采取停产停业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火区域内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应立即予以警告并制止,并拨打报警电话12119。
凡违反禁火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法律法规、条例政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博州林业和草原局(0909-2310106);赛里木湖景区管理委员会(0909-765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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