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费者 中秋节将至!重要提醒请查收
2024-09-03 19:30:58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报道)中秋节临近,为了确保我区消费者度过一个祥和、安全、健康的节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选购、食用月饼,以及节日聚餐和维权意识4方面发布安全消费提示。

  月饼作为传统节令食品,种类繁多,如广式月饼、京式月饼、苏式月饼、滇式月饼、潮式月饼等,消费者可根据个人喜好选择合适的月饼种类,在购买时请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或官方认证的网络平台,避免在无证摊贩或未经认证的网络店铺购买;购买前仔细查看食品的标签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营养标签、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不要购买标签信息不全或有涂改痕迹的产品。

  购买月饼后,消费者应按照产品标签上的贮存条件保存,尽量放在低温、干燥、通风的地方,并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

  月饼属于高糖、高油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适量食用,避免过量摄入。特别是老人、儿童和有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消费者应特别注意食用量。对于含有过敏原的食品(如花生、坚果等),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前应仔细阅读成分表,确保不会引起过敏反应。

  在节日聚餐方面,消费者在家庭聚餐时,选择新鲜食材,烹饪时应注意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饭菜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剩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未变质的前提下,须彻底加热再食用;外出就餐时,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卫生的有许可证且信用等级较好的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就餐;注意食物的新鲜度和卫生状况,并尽可能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降低“病从口入”的概率,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网上订餐时,要选择正规专业的外卖平台或者知名品牌餐饮企业的APP订餐,订餐时选择距离近的餐饮服务单位。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污染和变质等情况,并及时食用。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或食用月饼过程中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请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小票、产品包装等),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反映和投诉。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何艳红]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