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易永林报道)日前,一位昵称为“普通职工”的网友,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上留言咨询,“单身职工冬季采暖费只给发一半吗?”。
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上网友留言截图。
网友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乌鲁木齐市关于冬季采暖费单身职工应该如何补贴?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该网友表示,她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的一名小学老师,目前是未婚状况,一人住在学校提供的统建高层楼内,自己出资购买的这套房面积约112㎡。按照以前暖气费发放标准,每年的采暖费都是自行缴纳的,单位则是按规定标准发放冬季采暖费。从2021年起至今,自己未得到冬季采暖费全额补贴,只拿到了补贴的50%,离异的单身则是100%发放,类似自己情况的老师还有2-3个。其间,她也分别找过学校和财务,得到的回答是天山区没有做出相关新的安排,在没有执行新的规定时,只能是按照上面的金额给多少发多少。自己在查阅冬季采暖费文件规定后,认为自己收到的采暖费补贴不符合政策规定,再次询问时学校只是表示会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所以就想寻求平台帮助,希望单位能按照规定补发未执行的部分。
针对网友的诉求,记者联系到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相关工作人员为此回应,确有网友所说的文件规定,且该文件公开发布在政府网站上,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按照规定,对于单身职工的采暖费补贴政策,无论是未婚单身还是离异单身,只要是单身就全额发放。而对于已婚职工,采暖费双方各承担一半。对此,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
据介绍,财政发放的金额是根据单位上报的金额执行的。在采暖费发放标准上,乌鲁木齐市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都按足额发放的标准执行,只是职务级别上会有些高低差异。同时,每个单位的采暖费都是有预算的,财政不会在年中单独追加采暖费预算。如果单位采暖费不够,比如有新调来或新招录的情况,可从单位的公共经费里面自己去调剂,不会存在不发或少发的情况。
那么类似留言网友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呢?这位工作人员建议,网友可跟所在单位财务人员沟通,向其说明执行规定有误,并让财务人员与天山区的财政部门对接,可在下一年度做预算时再追加,以解决目前和前期存在的补发问题,确保单身职工按照采暖费补贴全额标准发放。
附件:
《关于修订乌鲁木齐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冬季采暖费货币化发放标准订通知》(点击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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