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冉虎报道)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获悉: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追加20亿元,将“疆科贷”再贷款产品规模增至40亿元,进一步加大对新疆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
“疆科贷”设立于今年4月,是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在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框架下创设的专属再贷款产品,初始规模2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扩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
“疆科贷”资金发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合格银行机构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后,按照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报账,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再按贷款本金为银行机构提供等额再贷款资金,再贷款利率为1.75%,期限一年,可展期两次。
截至9月末,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通过“疆科贷”再贷款产品,支持银行机构为新疆180家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22.45亿元。
依托“疆科贷”,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疆科贷+知识产权质押”“疆科贷+信用贷”“疆科贷+知识产权质押+法人保证组合担保”等产品服务模式,为新疆科技型企业提供了更多元化、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据了解,为全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将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领作用,支持银行向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助力新疆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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