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征求意见!新疆拟发布《旅游气象指数等级》等9项地方标准
2024-11-20 14:59:07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报道)11月8日至12月8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旅游气象指数等级》《二氧化碳捕集、驱油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等9项拟发布的地方标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各类气象要素决定了旅游目的地气候舒适度的高低和舒适期的长短,是新疆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游客出行和旅游目的地选择的重要参考。拟发布的《旅游气象指数等级》地方标准的制定,规范了新疆旅游气象指数等级制定、发布、服务工作,为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旅游出行、旅游管理提供标准支持。让针对游客和旅游景区的气象服务更加规范化、标准化,最大程度为新疆旅游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二氧化碳捕集、驱油与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的制定是为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标委联〔2023〕19号)的有关要求,标准内容包括核算的边界、工作流程、方法与数据获取、数据质量与报告要求等,该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推动新疆二氧化碳捕集、驱油与封存产业的技术进步与绿色可持续发展。

  其他拟发布的《馕分类》《新能源场站变电设备带电局部放电检测技术规范》《油田自动化修井作业规范》等地方标准,分别聚焦各领域,实现对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的闭环管理,确保地方标准得到有效推广应用。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发布地方标准存在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8750  0991-2846761,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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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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