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印发
2025-02-11 23:34:07 团炬

  兵团民政局日前印发《兵团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办法》明确了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四个条件: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家庭财产状况限定标准参照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确定;三是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支出以及因意外事件等生活必需支出费用总额超过困难发生前12个月家庭总收入的50%;四是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办法》指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持有本地居住证人员向所在团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资格认定。师市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团镇(街道)民政部门负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初审、审核确认等工作;连队管理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发现报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

  《办法》明确,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资格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做出审核确认决定之日起有效。在有效期内,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救助或者帮扶。实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动态管理,团镇(街道)应当每半年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期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资格。

  据介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重点瞄准收入型困难群众,由于医疗、教育和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的快速增长,不少居民家庭虽然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较低,该办法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作为低收入人口中的一类,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将推动形成梯度救助格局。

[责任编辑: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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