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非遗知识产权,法治如何亮剑?
2025-04-24 23:46:21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

  当身穿艾德莱斯绸的姑娘尽情舞动,当十二木卡姆悠扬旋律响彻音乐厅,当双手抚过哈萨克族刺绣的纹路……你一定从中感受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穷魅力。

  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随着非遗从“深闺”走向大众,其市场价值日益凸显,非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亦随之显现。恶意抢注、仿冒盗用、“山寨”抄袭……部分非遗在商业开发中被不当利用,为其保护和传承创新带来不利影响。近年来,新疆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如何以法之力保护非遗传承与发展?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法律专业人士。

和田团城的商户在直播推介艾德莱斯绸。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汤永摄

  劣币驱良币,非遗遭遇“致命伤”

  有“中国葡萄酒活化石”美誉的慕萨莱思,在阿克苏地区有着悠久历史。2007年,阿瓦提慕萨莱思酿造工艺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保护。市场对慕萨莱思的需求与日俱增,一些厂家为追逐利益盲目投产,在生产过程中暴露出加工环境“脏乱差”、部分酿造者无健康证、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损害了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声誉。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阿瓦提县司法部门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紧盯慕萨莱思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召开公开听证会,建议行政机关加大对慕萨莱思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

  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慕萨莱思风险防控清单,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制发告诫书15份、立案3件,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慕萨莱思工艺保护”纳入日常宣传和培训工作中。

  流传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面临哪些侵权伤害?

  “商标抢注、工艺抄袭、文化符号滥用。”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卫杨举例说,艾德莱斯绸、和田玉雕等非遗项目被企业或个人抢注为商标,导致传承人无法合法使用自身文化符号;哈萨克族刺绣、维吾尔族木雕等被仿制后批量生产,以低价冲击市场,损害正宗非遗产品的经济价值;木卡姆音乐、十二木卡姆舞蹈等被擅自用于商业广告、影视作品或网络直播,未尊重其文化内涵,甚至歪曲解读。

  劣币驱良币导致正宗非遗产品滞销,传承人收入减少,因经济压力放弃传承,技艺面临失传风险。在卫杨看来,这些侵权行为带来的经济打击、文化失真和传承断层,是非遗传承的“致命伤”。

  “在侵权中,传承人的维权成本很高。”卫杨解释,非遗传承人多为个体或小微企业,难以承担律师费、公证费等高额维权成本。打官司维权周期长,平均审理周期6个月,复杂案件长达1年。同时非遗作品多为手工制作,缺乏标准化生产记录,难以证明原创性和侵权事实。此时,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显得格外重要和必要。

  全方位保护,老手艺前景广阔

  日前,伽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来到热西提卡日·阿卜力克木家回访。31岁的热西提卡日,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土陶烧制技艺”第四代代表性传承人。

  “最近土陶经营怎么样?有没有困难需要我们解决?”

  “没有没有,现在没人敢随便卖劣质土陶了。”热西提卡日摆手说,大家都认准非遗土陶,这门老手艺前景广阔。

  自从当地司法部门针对传统技艺面临的侵权风险建立“一案一策”保护机制以来,像热西提卡日一样的非遗传承人有了“靠山”。

  在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新疆各地从实际出发,探索行之有效的“新疆经验”。喀什地区梳理出刺绣、十二木卡姆、达瓦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步开展督促保护工作;沙湾市有关单位针对维吾尔族小刀制作技艺、哈萨克族传统乐器斯布孜额等非遗项目建立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作为新疆首个专门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庭,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在非遗产业集中地设立巡回审判点,就地化解非遗纠纷。此外,法庭依托远程庭审系统、音字转换、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实现非遗案件在线审理。

  “法院聘请非遗专家作为技术调查官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卫杨说,在涉及非遗工艺传承的案件中,专家可提供技术鉴定意见,辅助法官准确认定侵权事实。法院联合文旅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非遗纠纷调解组织,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

  “我们还探索出依托区块链和AI技术手段取证的途径。”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江源说,通过区块链存证,可将非遗作品的设计、制作过程等信息上传至区块链,生成不可篡改的存证证书,同时利用AI技术,自动识别侵权视频中的非遗元素,生成侵权报告,提高取证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和难度。

  与此同时,新疆法院、检察机关与文旅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建立非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全方位保护。

演员在表演世界级非遗项目——玛纳斯说唱《玛纳斯》史诗片段。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汤永摄

  全链条治理,传统文化迎“活水”

  一部良法,可推动一项事业行稳致远。

  3月2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26条,首次对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和玛纳斯史诗代表性传承人作出明确界定。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庄汉表示,《条例》对法治化系统性保护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根本遵循和制度基石;参与立法全过程的自治区艺术研究所副所长张云认为,通过立法解决了玛纳斯史诗传承保护亟待破解的难题。

  《条例》并非个例,近年来,新疆还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让非遗在保护传承中绽放光彩。

  在日前发布的《2025年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非遗保护也占了一席之地。

  如今在新疆,非遗保护已从单一文化传承转向知识产权全链条治理,为玛纳斯史诗保护、艾德莱斯绸开发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崔文举看来,做好非遗保护,需要主动研究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化解司法与行政衔接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助推批量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前端治理工作,形成完善体系,提升专业审判团队能力水平,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这也是各级知识产权法庭未来的工作方向。

  “针对非遗传承人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我们正在着力破解。”邓江源说,非遗传承人或小企业等经营主体,提出非遗知识产权相关救济请求的,只要申请人提供合理获得的证据,并初步证明其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或即将受到侵害,法院将及时中止侵权行为,减轻当事人损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它的存续力取决于各族人民的当代实践。”邓江源表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守护,更是通过法治化、市场化手段为其注入“活水”,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双赢,为中华文明永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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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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