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分别与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兵团供销合作社签署乡村振兴合作协议,承诺未来5年内将为两家供销社分别提供不低于100亿元意向性授信支持。并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促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落地见效,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共同推进乡村振兴。
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主任白雪原,新疆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张钰祥,兵团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牛志军参加签约仪式并致辞。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守东,新疆供销社二级巡视员肖玉清,兵团供销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麻林分别代表各自单位签约。
签约现场。
根据合作协议,新疆农信将为两家战略合作伙伴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其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特色优质农产品、再生资源等业务经营,参与供销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项目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流通现代化、农业社会化服务。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瓶颈问题,合作协议指出,新疆农信将因地制宜出台特色信贷产品,积极探索有效担保方式,为供销社合作推荐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
此外,新疆农信还将结合“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带农户等各种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实际状况,量身开发供应链融资产品,为产业链上游的生产经营者、下游的农产品销售商及中间环节的配套产品供应商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信用社“牵手”供销社,利好之一是会将优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金融服务引进广大乡村。根据合作协议,新疆农信将依托供销社的基层社、供销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经营网点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站,为乡村居民提供存款、贷款、结算、转账汇款、社保缴费、生活缴费(水电气话费缴费)、余额查询、智慧政务等系列金融和公共服务,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讯员 刘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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