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2023-10-19 18:21:18 石榴云

  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牙合甫·排都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法治建设,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法治建设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吹响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号角。特别是2023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强调,要扭住工作总目标,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领域,推动法治新疆建设全面发力,特别是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以来,把依法治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新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动依法治疆迈出新步伐,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当前,乌鲁木齐正处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工作安排,做深做细做实依法治疆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狠抓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乌鲁木齐现代化国际城市,努力在全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高度”。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把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主动承接好国家重大战略,发挥好国家推进向西开放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城市作用,履行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一港、五大中心”重要承载地使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市委对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期评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任前考法制度,深化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坚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拓展法治政府建设“深度”。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动态完善、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覆盖管理,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进一步放宽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医药卫生等领域市场准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跨域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自主权、财产所有权,健全完善政务失信投诉及惩处机制,优化完善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等制度,推行“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加大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完善外贸外资企业服务,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打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坚持在依法行政决策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严格落实行政立法工作制度和督促机制,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基层行政立法联系点作用,认真落实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所需,抓紧制定修订高质量发展、生态环保、城乡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选好用好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让更多更好的专业法律意见为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以全国、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厉行法治,依法依规履职用权,在市政府系统带头做好述法工作,引导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发挥好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在公正文明执法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温度”。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个人信息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自治区加强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督指导意见,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支持乡镇(街道)完善行政执法清单、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基层,让基层执法接得住、管得好。依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维推动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难题,特别是加快推进占道施工等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困扰市民多年的施工路段通行不畅、人车混行等老大难问题解决,让城市更和谐、更有序、更美丽。持续强化公正文明执法专项培训和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决查处群众反映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努力让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项执法决定都体现出公平正义、清正廉洁,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在做好法律服务中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广度”。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用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以及基层法庭、调解室、便民警务站等司法执法服务平台和窗口,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和“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持续组织好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治进百校·法润千万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打造“法治+文旅”法治宣传教育主题特色品牌,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曾丽]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