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新法好“枫”景丨“抓前端、治未病” 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2024-05-11 17:59:31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新疆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主动仗,减少诉讼增量,不断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

  联动调解聚合力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法庭”协作优势,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更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1月12日,库车市人民法院齐满人民法庭法官与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阿某驾驶三轮车与对向行驶的被告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原告阿某骨折,多处皮肤擦伤。经认定,被告李某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因后续治疗费赔偿数额存在分歧,多次协商未果,来到齐满人民法庭请求调解。法庭立即邀请市级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哈里木拉提·托合提联合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赔偿数额各执一词,一方面法官认真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计算损失数额和诉讼成本,解答顾虑,使其充分了解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人大代表耐心与双方沟通讲理,从诚信、公序良俗的角度劝导被告,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双方互相让步,握手言和。

  就近调解激活力

  2022年初,多某与哥哥米某合伙经营音乐餐吧,并协议约定多某占股60%,米某40%。经营过程中多某发现哥哥米某交易过程中隐瞒利润, 2023年11月,多某将米某诉至柯坪县人民法院阿恰勒人民法庭,要求解除协议。

  法庭考虑到双方是亲兄弟,一纸判决可能会导致亲情难修复,承办法官决定先组织调解。调解时,兄弟俩谁都不愿开口,一度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缓解兄弟俩的不满情绪,法官用家常话和可亲的态度拉近距离,引导双方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并从法律、情理方面入手,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疏通了兄弟俩的矛盾,两人重新签订一项合伙补充协议,继续合伙经营。

  兄弟俩表示:“法庭就在家门口,有什么纠纷找法官帮忙很方便,法官耐心又高效,值得点赞。”

  近年来,柯坪县人民法院阿恰勒人民法庭以“13351”工作机制构建党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人民调解添动力

  人民调解是民间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阵地。2023年12月26日,拜城县人民法院赛里木人民法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月,原告麦某与被告阿某签订租房合同,租赁期从2023年6月至2028年6月,原告按合同给付被告租金32000元,但直到2023年12月被告仍未将店铺交至原告经营,原告便向赛里木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赛里木人民法庭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组织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背靠背”方式,表达真实需求,法官和调解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摆事实、说道理、讲法律,在安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寓情于理,化解双方矛盾,最终,双方达成重新拟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送法下沉加马力

  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用更加鲜活的事例,更加生动的语言,更加多彩的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阿克苏地区,30多个人民法庭与“矛调中心”互嵌共融,由法官、驻村干警、信访干部、妇联主席、行业专家、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组成的“矛调队伍”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司法服务,让“人民法庭+矛调中心”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终点站”。

  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村等方式,组织法院干警、驻村工作队、人民调解员深入农家院落、田间地头,围绕村民普遍关注的民间借贷、婚恋纠纷、土地纠纷等问题进行普法宣传,力争做到“释法一案,教育一片”。将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最前沿,使群众充分感受到非诉解决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所具有的前沿优势,逐步认同并自觉选择非诉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共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28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切实有效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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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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