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乌鲁木齐市根据《乌鲁木齐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奖励规定,向满足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发放共计10000元奖励金。
举报人祖女士、阿先生联合举报新疆某商贸有限公司及公司法人代表米某以个人借条高息返利方式吸收全疆各地百余名群众资金约2000万元。线索经查实进入公安侦查阶段,联名举报人共获得奖励5000元。
“我们的举报让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希望更多的人一起参与到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的队伍里来。”被奖励人祖女士、阿先生说道。
举报人肖先生不当“路人”的举动,也获得了5000现金奖励。
肖先生举报新疆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高达19.2%高额利息吸引人员在该公司投资私募基金。线索行政处置后进入公安侦查阶段。“我是金融从业人员,听到客户说把钱投给了承诺‘保本高息’‘稳赚不赔’的投资项目,我觉得风险很大,就进行了举报,没想到竟然获得了现金奖励。”被奖励人肖先生说。
据了解, 今年全国部署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以来,乌鲁木齐市在2019年颁布《乌鲁木齐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出台《乌鲁木齐市非法集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工作流程》《基层工作人员非法集资排查发现工作指引》等举报机制配套工作程序,对举报奖励制度高频次、大力度宣传,全媒体、多渠道宣传齐头并进,广泛号召鼓励各族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风险线索。
“2024年,我们累计接受群众举报400余件次,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建立起‘人人都是防非员,个个都是预警员’的良好社会氛围,夯实防非处非“打早打小”的群众根基。” 市委金融办工作人员肖宇表示。
乌鲁木齐市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 通讯地址为乌鲁木齐市新兴街5号市委市政府第二联合办公大楼3号楼310室,电话0991-4168026,邮件wushichufeiban @163.com,或扫描“非法集资举报”二维码,一经查实将根据《乌鲁木齐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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