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月9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湖心亭。图/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微信公众号
通知称,为更好保护、挖掘和传承乌鲁木齐市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经9月30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公布第七批乌鲁木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4处,分别是中苏友协新疆分会旧址、人民公园亭台建筑群(茅亭、长亭、晓春亭、醉霞亭)、阅微草堂、湖心亭。
中苏友协新疆分会旧址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417号,始建于1947年,建筑主体结构为双层屋顶的土木结构形式,墙体采用砖包皮做法,属典型的苏式建筑风格。
1964年,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大门和湖心亭。宋士敬摄 ©新疆图片总汇版权所有
其余3处文物保护单位均位于乌鲁木齐市人民公园内。人民公园始建于1884年,是乌鲁木齐市中心面积最大、历史最悠久的一座综合性文化娱乐休闲公园,园内晓春亭、茅亭、醉霞亭、阅微草堂、湖心亭等16处仿古建筑均为清代风格,融入了歇山式屋面、花格门窗、苏式彩画等元素,其中丹凤朝阳阁在2003年被公布为第五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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