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首套、二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比统一为不低于15%
2024-10-16 23:10:09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郭倩 报道)10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举行的全国“百城千企”商品房促销活动(乌鲁木齐站)暨乌鲁木齐首届住宅产业交易会、建筑产品与技术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委金融办副主任唐文勇就乌鲁木齐市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统一房贷首付比例相关政策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房地产市场是当前宏观经济的风向标,做好房地产工作对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至关重要。

  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联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同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

  唐文勇介绍,乌鲁木齐市委金融办经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区分行联系后获悉,人民银行总行相关政策发布后,人行新疆分行在征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疆监管局、自治区及兵团住建部门有关意见的基础上,向辖区内金融机构传达相关工作要求,并指导新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组织辖内103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布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的公告。

  10月9日,人行新疆分行指导新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2024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对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统一房贷首付比例相关政策落实做出具体约定:一是2024年10月31日前,对于高于LPR-30个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LPR-30个基点。二是自2024年10月9日起,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委金融办将持续跟进上述政策的落实情况,推动乌市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进一步降低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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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美合日巴努姆·阿卜杜米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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