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出台特色美食街区评定管理办法
2024-10-23 18:01:22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10月21日,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发布《乌鲁木齐市特色美食街区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加快乌鲁木齐市特色美食街区的建设和发展,增强乌鲁木齐市特色餐饮业集聚度和辐射力,促进大众化餐饮发展,助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乌鲁木齐市商务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制定了本《办法》,《办法》于近日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特色美食街区创建应遵循“条件相对成熟,具有一定经营特色,餐饮服务业态丰富、多样”这一原则,并符合5项要求。

  街区选址交通便利,人流畅通,呈带状或岛状分布。带状街的总长度一般为300米以上,岛状街区的营业总面积一般为6000平方米以上。可按街内设施和人流量确定其宽度,特色美食街的宽度一般在20米至30米;

  街区内经营餐饮店面应达到30个以上,餐饮经营户数或营业面积应达到该美食街区总经营户数或经营场所总面积的70%以上,餐饮店面具备沿街两侧或单侧条状分布、沿街设点或具备在独立建筑物、相邻建筑物内集中设点的特征,街区从业人员达到300人以上,按照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配建3个车位,年营业总额3000万元以上;

  街区内应具有达标的消防、交通、卫生、环卫、照明广播、配套污染防治、排水等设施设备和条件;

  街区内应设有与经营相适应的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和分类处理设施等方便顾客的配套设施;

  街区内食品经营户一年内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特色美食街区的培育创建和评审管理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推荐、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街区名称的申报和命名应充分体现地名品牌特色。

  由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多部门及行业专家成立乌鲁木齐市特色美食街区评审委员会,负责市级特色美食街区的评审、公示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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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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