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交警全力整治“百吨王” 不让“货车”变“祸车”
2024-11-04 18:33:19 乌鲁木齐交警微信公众号

拥有庞大体型、载着百吨货物

所过之处地面仿佛都在颤抖

它就是“百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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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这样的“马路大杀器”上路

不仅会对车辆本身的性能、制动产生影响

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对于这些超载货车

必须重拳整治

  2024年10月30日09时57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西外环南向北九家湾辅道路段巡逻时,发现刘某某驾驶新AA***7号重型载货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辆严重超载,后将其带至治超站进行称重;经称重检测,该车核定载质量25000Kg,实际车货总量75420Kg,超限吨位50420kg,超载比例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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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30日09时53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西外环南向北九家湾辅道路段巡逻时,发现刘某某驾驶新A9***1号重型载货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辆严重超载,后将其带至治超站进行称重;经称重检测,该车核定载质量25000Kg,实际车货总量69620Kg,超限吨位44620kg,超载比例1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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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22日09时14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达坂城区X047(白杨沟公路至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南大门)9公里900米处,查处一辆车牌号为新AF***4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车辆总货重84080kg,车辆限重31000kg,超限吨位53080kg,超限比例1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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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22日03时09分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达坂城区X047(白杨沟公路至新疆天山野生动物园南大门)9公里900米处,查处一辆车牌号为新AG***2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车辆总货重87240kg,车辆限重31000kg,超限吨位56240kg,超限比例18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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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以上“百吨王”,民警依法将超限超载车辆暂扣,督促消除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车辆驾驶人作出处罚。此外,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按照《安全生产法》对货运源头单位、相关监管单位及人员追究责任。

大型货车吨位重、盲区多

驾驶时稍有不慎

极易造成严重事故

货车超载到底有多危险?

你知道么?

货车超载的危害

  超载大货车所承受的压力远远高于正常的大货车,这极大地削弱了车辆的安全性能,使超载大货车成为道路上的“定时炸弹”。由于严重超载,大货车侧翻、追尾等事故频频发生,屡屡酿成惨剧。超载的危害大致有以下几点:

  超载增加轮胎压力 易发生爆胎

  货车超载后,由于载货质量增大,惯性随之加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易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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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载易导致制动失灵从而引发侧翻

  装载物超出核定载质量、超出车厢栏板、捆绑不牢,不仅会导致货车重心过高或偏移,容易引发侧翻事故,而且超载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掉落、遗洒在道路上,形成意外的危险源,严重威胁其他车辆的行驶安全。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货物遗洒,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的会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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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

  据分析,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货车超载会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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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蜀黍提醒

货车超限超载是一种

具有较大潜在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

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时

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切勿超限超载

[责任编辑: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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