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马蓓报道)11月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10月底,乌市共为1.99万家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98亿元。
按照稳岗返还政策要求,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推行“政策找企、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大数据比对,筛查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采取信息系统、短信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推送信息。劳务派遣单位采取主动申请的经办模式,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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