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魏红萍 通讯员 宋宁 陈阳贵报道)3月24日是第30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主题是“全面行动 全力投入 全民参与 终结结核”。结核病,俗称“痨病”,可以侵害人体的各种器官,以肺结核多见。
3月24日,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给出健康提示:乌鲁木齐市民在个人体检时,如若发现疑似肺结核,建议诊断、治疗应去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确保能够接受科学规范化的治疗。
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结核病与麻风病防制科主任陈阳贵介绍,肺结核是我国重点防控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中规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治疗并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诊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后,应将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
陈阳贵说,肺结核患者必须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是因为:1.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结核病诊断治疗方面更加专业且经验丰富,可以为患者作出快速、正确的诊断和标准化治疗。
2.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的报告和登记,便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核病管理医生及时掌握患者治疗情况,为患者提供针对性的随访服务,提高治疗过程的科学规范性。
3.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患者,可以享受本市肺结核病减免治疗相关政策。为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免费痰涂片检查、拍摄胸片;对于确诊的普通肺结核患者免费做相关检查、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和治疗督导管理。持有乌鲁木齐市医保卡的居民,在乌鲁木齐市级结核病定点医院住院可以享受90%报销,并在住院期间享受30元的住院营养补贴;门诊随访检查可以享受100%报销。
4.定点医疗机构能及时向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专业的结核病防治健康知识和诊疗咨询服务。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