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沈祖孝报道)5月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正式公布乌鲁木齐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同时,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未经自治区、兵团审批同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
今年小学入学全面推行网上报名,在乌鲁木齐市居住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法定监护人)于7月中上旬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按照“教育入学一件事服务指南”和“操作演示视频”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将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
报名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组织学校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预审,预审通过进入招生系统审核,不通过则通知补充或线下提交材料。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审核结果,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工作规定,组织招生录取,并通过录取学校通知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学籍。
此外,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设置线下办理点,网上审核未通过、国家规定的优待对象以及无法在网上提交申请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要求,带齐相关材料至各区(县)线下办理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申报审核,一次办理。
初中入学采取“登记入学”或“对口直升”方式。学区内登记适龄儿童,由所在学区学校录取;随迁及务工子女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录取至学位充足的相邻公办学校。
需要注意的是,未按政策入学的学生将无法享受保送生资格。
此外,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在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方面,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简化程序,应入尽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户籍子女享受平等受教育权益。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提醒:招生政策通过正规渠道(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网页、微信公众号或官方媒体公告等)发布,家长切勿轻信“内部渠道”“保录承诺”。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区(县)招生咨询电话核实。
附:乌鲁木齐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米东区教育局:0991-3301489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教育局:0991-377307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教育局:0991-3825577
天山区教育局:0991-8857720、0991-8813036
沙依巴克区教育局:0991-4512689
水磨沟区教育局:0991-4625143
达坂城区教育局:0991-5919122
乌鲁木齐县教育局:0991-5923075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0991-295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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