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措施》中明确,加大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力度。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执法制度,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机制,出台自治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快清理存量欠款,确保2024年底台账内欠款全部清偿完毕。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资金监管,避免出现新的拖欠。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作为巡视巡察、督查和审计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对“新官不理旧账”和还款协议到期不还者进行约谈,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依法加快办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开展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债务案件清积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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