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康颢严
“传统村落,是地域特色文化、历史灿烂文明的承载和见证。”2月1日,在新疆两会上,自治区人大代表、伊犁林则徐纪念馆副馆长马利红带来《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建议》。
马利红参加新疆两会时发言。本人供图
传统村落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也体现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自2012年国家多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至今已公布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共8000余个村落,其中新疆有53个。
“不同的人文风俗和地理环境造成迥异的民俗风情,村落是最具代表性的载体,摸清‘家底’是保护的基础。”马利红建议,对传统村落进行全面摸排,深入分析村落历史变迁过程,挖掘文化内涵,建立村落文化遗产保护资料库。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保护职责,制定保护规划或方案,从源头上防止村落被破坏。
“传统村落是民族的宝贵遗产,不可再生,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马利红解释,大部分传统村落地处偏远,基础设施薄弱。建议自治区层面强化资源整合,在财政支持、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管线下地)、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旅游乡村等方面,优先考虑国家级传统村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传统村落申报和保护发展工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具有鲜明特色的古老村落形成需要数百年时间,而受到乡村城镇化、旅游开发、村民迁徙等多种因素影响,村落原始面貌的“消失”,也许只需数年时间。“加强村落原貌保护,要注重传统文化真实性。”马利红建议,要着眼于地域条件、文化特征、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性,区分轻重缓急,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采取差异化保护措施和发展模式。在文化传承保护方面,支持和鼓励村民按照传统习俗开展文化活动,加强民俗文化、耕读文化、游牧文化的挖掘与保护。
马利红表示,保护传统村落,不仅是留住乡风乡韵乡愁的精神传承,更是维护文化多样性、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旅游业发展的现实举措,希望传统村落能在保护与发展中焕发新光彩。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