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
2024-08-12 15:00:32 巴州零距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落实《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聚焦企业需求,回应群众关切,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足自身职责,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服务质效,助力企业降本纾困

  1.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住建部门负责的施工许可、人防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等审批事项所需资料再精简。全流程审批时限严格按照30—58个工作日执行。对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4版)》,逐项梳理修订完成《自治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并更新自治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不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申请材料。

  2.精简水气暖报装环节,取消与水气暖报装无直接联系的申请材料,压缩涉及的绿化许可、占掘道路许可等并联办理时间,将报装审批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即接入,水气暖市政公用企业要主动靠前服务确保及时接入。

  3.依法依规履行竣工联合验收、备案工作职责,做到应办尽办、程序合法、过程透明,不擅自增设或减少竣工验收、备案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向社会公开流程图、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申报材料和内容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应用,全面落实竣工联合验收在线办理,能够通过部门交换获取的信息,不要求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的技术指导,主动靠前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不断提高联合验收通过率。

  4.在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切实为人防工程设计企业减负。除质量监督交底会议、基坑验槽、孔口防护分部工程验收及专项检查外,不再要求人防设计单位到场参与验收工作。

  二、优化监管服务,助力企业减负提效

  5.更好的统筹安全和发展关系,切实提升新形势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能力水平,精准实行企业差别化动态监管,完善和推广应用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开展常态化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能力提升。

  6.切实发挥招标人主体责任,不得限定和指定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招标人等自主权。统一使用自治区住建厅规定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不得设置限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7.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加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备案备查工作。邀请巴州造价行业专家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专业查验,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计价行为,遏制压级压价和高估冒算行为,积极与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对接,强化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数据积累和研究,加强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和工程造价管控,并为建筑市场价格信息提供数据支持。

  8.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推动多部门联合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方式,制定本部门检查计划,力争“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减少涉企检查频次,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9.规范执法检查,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实行“首违不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注重运用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进柔性执法。规范使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避免处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扶持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10.深入落实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政策措施,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方式,推动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多样化,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招标文件中不得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多种缴纳方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11.依法开展建筑业资质监督管理,帮助建筑施工企业提升资质等级能力水平。建立本地拟晋升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名单,力争新增二级资质以上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8家,新培育、规范本地建筑施工专业作业企业19家。

  12.用好用足融资协调机制。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符合五个条件和五项标准的房地产支持清单项目,坚持成熟一批、推送一批,实行常态化推送;对暂不符合五个条件和五项标准的房地产项目,主动跟进、靠前服务,加强组织协调,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符合条件后再次推送

  13.加强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深度交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营商环境等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点,积极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和事前提醒,以优质高效服务提升监管能力。

  14.常态化组织人防工程专项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人员及监督人员人防业务能力,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提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和维护管理水平。加强对各县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服务指导,通过线上、线下或赴现场随时解答问题。

  15.加强作风建设,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律作风集中整顿为抓手,深化住建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靠前服务意识,促进担当作为,提升履职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聚焦企业发展难题,推进助企惠企服务,以优良作风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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