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11月4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征求《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参事工作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政府参事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聘,总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参事实行聘任制,由市长聘任,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参事主要从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聘任,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党员中聘任。中共党员参事主要从具有较高学识水平、较高知名度、较大社会影响的专家、学者中聘任。聘任参事应当注重整体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的优化,以适应政府参事工作的需要。
参事的首聘年龄不得低于55周岁、不得高于65周岁。参事任职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参事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参事聘期届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条件且在聘任期内较好地履行职责的,可以续聘。续聘年龄不得高于67岁。参事续聘期限为3年。中共党员只能聘用1届。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参事聘任程序。市政府参事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拟定遴选聘任工作计划,报政府批准。市政府参事工作机构拟聘人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市政府发文聘任,市长签发聘任书,并向社会公布参事名单。
按照征求意见稿,参事工作职责包括:对市政府重大决策参与研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社会各界,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对有关法规文件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市政府工作报告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按要求参加市政府、参事工作机构召开的会议或组织的活动;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承担市政府及参事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征求意见稿明确,市政府参事每人每年至少牵头1个专题的调研,提交至少1篇主笔的参事建议、调研报告或与参事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
此次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11月5日至13日,可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楚海青
联系电话:0991-4689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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