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4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24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4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648亿元。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