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索蓉芝 通讯员 谢振明报道)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员执法办案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试行)》),旨在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的制度化建设,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提升行政处罚的质量与效率。
在《方案(试行)》起草前期,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并充分借鉴国内各地先进经验与成熟制度,为《方案(试行)》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试行)》围绕 “统分结合、归口管理、形成闭环” 的思路进行设计,共涵盖三大部分,全面规范了从违法违规线索发现到核查处置、稽查办案,再到案卷归档的整个执法办案流程。在统分结合方面,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线索及投诉举报线索统一归口到执法稽查局,承办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交办、督办、自办等方式对移送线索进行核查处置,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工作由执法稽查局统筹。归口管理则是执法稽查局依据监管事权将线索移送至相应业务承办机构核查处置,并通过移送登记、线索督办、结果抄送等制度确保线索的闭环管理。
《方案(试行)》明确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17个业务处室(局)为案件承办机构,建立案件查办承办机构处(局)长负责制,同时推行非案件承办机构参与案件查办和专综结合办案模式,有效整合全局办案力量。
《方案(试行)》能助力执法机构精准定位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点位,及时调整监管政策,提升监管效能;通过办案让执法人员深入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意图,使监管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实操性;有效整合办案人员力量,缓解执法人员短缺困境,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方案(试行)》的推行,将为我区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活力与提升,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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