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行报道)今年是深入推进美丽新疆建设,实现“十四五”规划全面收官、研究谋划“十五五”规划体系的承上启下之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确定了7个方面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十四五”圆满收官。
7个方面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是: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区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乌—昌—石”、“奎—独—乌”联防联控区PM2.5浓度较2020年分别下降20%和15%,重污染天数比率分别控制在5%和2%以内。
水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区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4.5%,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1.4%以内;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质比例控制在29.4%以内。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38%,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10%。
自然生态保护方面,全区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
声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力争完成“十四五”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
污染减排方面,全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1.66万吨、0.78万吨、2.81万吨、0.1万吨。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最新评论: